銷售不動產或受讓土地使用權如何計稅
(1)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yè)額。
(2)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是該項目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yè)額。
公司注冊及工商登記相關資訊
(1)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yè)額。
(2)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是該項目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yè)額。